感觉与文采
在我的心目中,翻译是个感觉的过程。译者设法把自己感觉到的文字背后的东西,让读者也感觉到它,就是文学翻译的“大意”。
《追寻逝去的时光》 (一译 《追忆似水年华》)
第一卷中写到女佣弗朗索瓦兹:les humains excitaient d,autant plus sa pitié
par leurs malheurs,qu,ils vivaient plus éloignés d,elle。有一种译法是:“对于别人的不幸,
惟其遭难者离她越远才越能引起她的怜悯。”细读原文,我的感觉是:一、原文行文很平直,译作“惟其……才越能……”好像太文,甚至会有点阅读障碍
(至少对我是如此)。二、原文有明显的调侃、幽默的意味。在我看来
(这看法是否对,自然可以商榷),les humains颇为点睛,它是个一本正经的“大字眼”———人类。惟其一本正经,所以幽默发噱。我试着把这两个
感觉体现在译文中:“人类之所以能以他们的不幸唤起她的怜悯,主要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。”
所以,在作者笔下的弗朗索瓦兹是这样的:“她在报上看到某个陌生人横遭惨祸会泪如雨下,然而一旦报道中的那个人让她觉着有点似曾相识,眼泪
立刻就收干了。”自己身边的帮厨女工腹痛骤然发作,她可以无动于衷,而看到“书上说的阵痛症状”,却会“不由得大为伤心地哭了起来”。原因何在呢?有译本
译作:“因为这恰恰是她所不知道的一种病症”。其实,原文qu,il s,agissait d,une malade-
type qu,elle ne connaissait pas 的意思是:“当然那是她不认识的某个女病人的阵痛”。不是因为病症不知道,而是因为病
人不认识! 诚然,两种译法的差别相当细微,但倘若要还原普鲁斯特式的人物刻画方式,要体现普鲁斯特式的幽默,那么除了在这样的细节上下工夫,译者还能做
些什么呢?
文采,和感觉联系在一起。华丽的辞藻,漂亮的句式,不是不能用,但只有用得恰如其分,才能和文采挂上钩。说到底,翻译有没有文采,前提是对
原文有没有“吃透”,是感觉有没有到位。举两个 《包法利夫人》 中的例子。纳博科夫说,句子的节奏感是 《包法利夫人》
风格的核心。他说得很对。这种节奏感,有时是比较外在的,例如第二部中,神甫侃侃而谈:“我知道,确实存在好作品和好作者;可是,男男女女混杂相处,待在
一个装饰极尽奢靡、令人心荡神驰的场所,再加上渎神的装扮,浓重的脂粉,摇曳的烛影,娇滴滴的声腔,到头来自然就会滋生某种放纵的意识……”,其中“渎神
的装扮,浓重的脂粉,摇曳的烛影,娇滴滴的声腔”,有的译本译作“打扮得妖形怪状,搽粉抹胭脂,点着灯,嗲声嗲气”,或者“穿着奇装异服,涂脂抹粉,在灯
光照耀下,说话软绵绵的”,似乎就力度不够,没有原文
ces déguisements pa?ens,ce fard,ces flambeaux,ces voix efféminées的铿锵意味
(而这种意味,与此时神甫的亢奋状态是吻合的)。第二个例子跟视角有关。译者的视角,应该就是作者的视角,否则感觉也难以到位。爱玛和罗多尔夫一起骑马返
回永镇,罗多尔夫在她身后欣赏她的
背影。原文写道:Elle était charmante,àcheval! 有译本译作:“她骑在马上很漂亮。”意思没什么错,但作者
是从罗多尔夫的视角来写的,所以译成“她骑在马上,那模样可真迷人!”也许才更贴近这个惯于玩弄女性的风月场老手的口吻
(尽管他只是这么想,并没有说出声来)。
感觉,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译者的个人色彩。第一部第八章末尾的一段文字,拙译译作:“渐渐的,容貌在记忆中模糊了;四组舞的情景淡忘了;号
服,府邸,不再那么清晰可见了;细节已不复可辨,怅惘却留在了心间。”之所以译作“细节已不复可辨,怅惘却留在了心间”,是因为在我想来,倘若(假
定! )
福楼拜是中国人,他不会说“一些细节淡忘了”,也不会说“若干细节失散了”,他会说“细节已不复可辨”。这个假定,这种译法,当然是主观色彩颇浓的。
力行与存疑
翻译,首先是一种实践,需要持之以恒地身体力行。为翻译做准备,做一些研究,是必要的。比如说,要了解一下作者和作品的背景,了解一下他所处的时代和他的语言风格,等等。但是作为译者,他的本分是翻译,而不是“研究”。
弘一法师是我很敬佩的前贤。有一次在席间有人向他请教“人生的意义”。他虔诚地回答说:“惭愧,没有研究,不能说什么。”叶圣陶先生在文章
中记叙了这件事,并感叹道:他的确没有研究,因为研究是指自己站在一样东西的外面,而去爬剔、分析这东西。弘一法师一心持律,一心念佛,再没有站到外面去
的余裕。叶先生说得真好,我每每想到自己还有“站到外面去的余裕”,就感到惭愧。这“一心”二字,说出了力行的真谛。一个人,一生中能真正做好一件事,其
实已经很不容易了。想想那些热爱自己工作的手艺人吧,他们每天做工,终其一生把一件事做到最好
(即便是制作一种工艺品,甚至只是下一碗面,做一个寿司)。老舍先生说他自己“有得写,没得写,每天写五百字”,这不就是力行吗?
译者和他的译作的关系,有点像船长和他的船的关系,那是一种同命运、共存亡的关系。《动物农场》
的作者、英国作家奥威尔在为乌克兰文版写的序言中说得好:“我不想对这部作品发表意见,如果它不能自己说明问题,那它就是失败之作。”作者如此,译者同样
如此。译者,要用翻译的作品说话。
力行,意味着义无反顾地往前走。但与此同时,脚步又不能迈得太大,还是要处处小心,时时存疑,才不致轻易掉入陷阱,才不会被荆棘划得遍体鳞伤。
存疑,一是对理解对不对存疑,二是对行文妥不妥存疑。《追寻逝去的时光》
第一卷中写到,作者家里有个规矩,每周六午饭提前一小时开饭。接下去,有个译本这么译:“她 (弗朗索瓦兹)
已经‘习惯成自然,,甚至如果哪个星期六按平常时间开饭,她反而觉得‘乱了套,,非得用另一天提前开饭作为补偿。”这话很费解,这个女佣难道真有这么
“任性”,居然能“用另一天提前开饭作为补偿”? 原文是
que si elle avait dū,un autre jour,avancer son déjeuner à
l,heure du samedi,其中avait dū是过去完成时,表示虚拟语气,所以我译作:“她对此已经惯了,倘若有哪个星期六,非要让她等到
平时钟点才开午饭,那在她就像其他日子里得把午饭时间提前一小时,事情全乱了套。”所谓在另一天提前开饭一小时,其实是个“虚拟”的情况。(顺便说一句,
此处英译本似亦有误。)
行文不妥,有各种各样的不妥,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是翻译腔。还是这本书。还是弗朗索瓦兹,她做了个噩梦,有个译本接着说,这会儿“她显然已经
恢复现实感,认识到刚才吓坏了她的幻觉实际上是假的”。意思是懂的,但腔调有些别扭,何不说成“她好像神志清醒过来,明白了刚才吓人的情景都是假的”呢?
这位女佣打鼾时轻时响,于是有个译本说:“用开汽车的行话说,(鼾声)‘改变了速度的档次,”。我们平时恐怕不会这么说话,我们大概会说:“按开汽车的
说法,她的鼾声换了档”。另一个地方我们读到,“她想从鸡耳下面割断喉管”。其实,译作“割断它的喉管”就行了。
翻译腔,是指洋腔洋调,不合我们说话行文的习惯。有时候,也会遇到另一种情况,那就是太“归化”了。第一卷的某个译本中,有这么一句:“我
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。”在翻译作品中读到“大年初一”,难免会有些异样的感觉。原文是
le premier janvier,我觉得不妨就译作“新年的第一天”。类似的问题,当年施蛰存和傅雷二位就争论过,施先生不赞成在译文中用“鸦雀无
声”、“秋高气爽”之类的说法,认为这样译,中国味儿太浓,文字也流于俗、流于滑。
说到这里,想把话头稍稍扯开一点儿。翻译腔要不得,但“翻译的痕迹”是难免的,有时甚至是可爱的,因为那往往是译者心境留下的痕迹。傅雷先
生在 《约翰·克利斯朵夫》 中,把安多纳特pudeur et fierté (羞怯与高傲)
的个性,译作“清高与狷介的性情”。其中的“狷介”,我怎么看都像是傅雷的自况。《简·爱》
影片中,陈叙一先生把life,s an idiot (生活像个白痴)
译作“生活是无味的”。无味,或许也是陈叙一对他生活其间的大环境有感而发。这些看似离开原文稍有些远的翻译,有些像“蚌里的明珠”。高尔斯华绥说:“蚌
因珠而病,但珠是最美丽的东西,它比蚌本身更加珍贵。”我的这种看法,仅是“一家之言”,很可能带有某种偏见———或者说对译者的偏好———在内。
读书与借鉴
译者天然应该是读者———他应该是他所要译的书最认真的读者。他要把这本书,先从薄读到厚 (逐字逐句细读,查好每个生词的释义,吃透代词、介词之类“小字眼”的意思,弄清每个细节的来龙去脉,等等),再从厚读到薄 (胸中了然,只待表达)。
为翻译,要读无用之书、非书之书。小说中,涉及的内容五花八门,翻译时只恨平时涉猎不广,有时甚至不知问题来自何方,
该去查什么书、问什么人。比如说,大仲马在 《三剑客》 中写到马站着睡觉,写到阿拉密斯喜欢把耳垂搓成粉红色
(有点像今天说的“扮酷”)。又比如说,福尔摩斯探案中,提到桌上放着gasogene,查词典 (释义为“汽水制造机”或“可燃气体发生器”)
不得要领,后来终于在Google的forum (网友相互交流的“论坛”)
上得到启发,恍然大悟这十有八九是苏打水瓶的意思。Google就是非书之书。
多读经典,才能知道文字原来是可以达到那样的高度的。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。我是半路出家,底子薄,所以更不敢懈怠。《红楼梦》,《水浒
传》,《史记》,《世说新语》,唐诗宋词,明人小品,都是我觉得常读常新、开卷有益的。例如,韩愈写初春小草的诗句“草色遥看近却无”,张先写月色溶溶、
一片空明景象的词句“中庭月色正清明,无数杨花过无影”,柳宗元写潭中小鱼的“皆若空游无所依”,再如归有光散文中的“然余居于此,多可喜亦多可悲”、
“目眶冉冉动”(不是“慢慢”,也不是“徐徐”,其生动鲜活令人难忘),等等。现当代的作品中,沈从文(尤其是他的散文),汪曾祺,孙犁,杨绛,当然还有
王鼎钧,都是我心目中的经典。能把白话文 (语体文)
写得这么好,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! 古今作家留给我们的那些让人怦然心动的文字,也许我们读过了、赞叹过了,也还是会忘却。然而
(借用汪曾祺先生引用过的句子):“菌子已经没有了,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。”
如有可能,应少读内容粗俗、语言贫乏的书,至少不要读得上心,尽量让它“穿肠而过”。好作家心里,没有坏文字的容身之地。汪曾祺的女儿汪明
发哮喘,汪先生为她写了份“病退申请报告”,农场的连长看了大为光火,对汪明说:“你自己瞅瞅,写的啥玩意儿!”只见上面是这样写的:“敬爱的连队首长,
我恳请您放过我们的女儿汪明,让她回北京治疗和生活……”汪明明白,她爸还真不是写这种报告的料,他费尽心机想跟连长套近乎,可心里的怨气,一下子就露了
出来。写病退报告通不过,恰恰是汪先生真性情的写照。不会写官样文章,是好作家的光荣。
如有可能,不妨多读一些“难读”的好书———写得好的哲学、历史著作,还有被讥评为“死活读不下去”的那些经典文学作品。红楼、水浒,三
国,西游,我始终不明白它们何以会难读。有幸与四大名著同时入榜的普鲁斯特小说,也许是有点“难读”。但有时,难读才有味道啊。有些书,你不去读它,可惜
的不是它,而是你。当然,我这么说也把自己包括在内,乔伊斯后期的小说,我就怎么也看不下去,这是我的遗憾。
爱书之人不一定做翻译,但是,好译者一定是爱书之人。一个人,只有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、一种生活方式、一种享受,才有可能把翻译当成一种习惯、一种生活方式、一种享受。
艺术是相通的。接触其他门类的艺术,可以说是读书的延伸。我在 《译边草》
中有一章的标题就叫“他山之石———译制片”。译制片对我的影响是由来已久的,根深蒂固的。书法,和翻译相通之处也很多。书法讲究浓淡相间,文字亦如此;
书法讲究结体互让,对翻译也有启发,原文是三个词,有时译文用两个词反而更好。电影,绘画,都让我学会画面感。音乐,在教我领略崇高感和节奏感的同时,也
让我明白,不能每个乐句都是华彩乐句,过渡乐句是必需的。评弹这种江南曲艺,在叙事状物、找截干净上有其明显的特色,真正的评弹好演员,说表称得上“无一
賸字”,这种本领倘若借鉴到文学翻译上来,就是上乘的功夫了。